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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劝导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浏览 71次 发布时间 2019/03/24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劝导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法官耐心劝导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离婚后双方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始终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3月21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通过耐心劝导,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2015年2月,原告常某、被告裴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双方协议约定孩子由女方常某抚养,男方裴某每月支付2万元抚养费,因女方放弃房产及店铺,男方自愿支付女方200万元作为补偿费,双方约定两年内结清。离婚后,被告裴某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及财产补偿款,常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查明核实,做出如下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裴某支付原告常某277.1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裴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常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裴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仅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又找到被执行人裴某进行劝导,并严厉告知其如果继续拒不执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情与法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裴某同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