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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浏览 47次 发布时间 2019/03/02

1. 杨春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3108号声明作废。如无异议,发证机关将予以补发。 高建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3102号声明作废。如无异议,发证机关将予以补发。 李瑞清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1047号声明作废。如无异议,发证机关将予以补发。

 

2. 巩义市新世纪幼儿园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遗失,教民141018160000261号,特此声明。

 

 

 

3.        债权转让通知书

范金虎:我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已将我公司拥有的且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1999)源民初字第147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范金虎应向漯河市机电设备公司支付的20000元及利息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因该债权产生的各种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侯凯,债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给我公司,我们之间已无争议,请你向侯凯履行还款义务。通知人:漯河市机电设备公司  2018年4月8日

 

4. 杨春梅新郑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证明号1507000837遗失声明作废。高建军新郑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证明号1407016810遗失声明作废。李瑞清新郑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证明号1507012728遗失声明作废。陈昕王丽芳新郑市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证明证明号1607007642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