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广告部
河南法制报电话
坐车遇黑车 乘客默默无闻任其宰客
浏览 71次 发布时间 2014/12/09
二手车里程表被人做过手脚
11月19日,卢先生在位于郑州市商都路与107辅道交叉口的河南威佳诚新二手车交易中心,购买了一辆二手帕萨特。
“之所以来郑州买车,就是冲着威佳的品牌。”卢先生说,他买的二手车行程公里数显示为62000公里,折损后市价17.8万元。
卢先生称,购车后,他回到焦作上了新牌照,补交了税款,上了保险,共花去约2000元。可随后在当地4S店查询记录时,竟意外发现该车在2013年11月13日的运行里程已经显示为85380公里。4S店工作人员告诉卢先生,该车的里程表被人“动过手脚”。
卢先生介绍说,该车2012年3月报的户口,按照2013年11月运行85000公里计算,平均每年运行5万多公里。
从去年11月到今年11月,整整又一年的时间,这辆车实际的运行公里数应该在13万公里左右。“我咨询过4S店,即便按照10万公里折损,这款车的实际市价也应该在13万元左右。保守估计,我至少多掏了近5万块钱”。
商家称不能折价退钱 退车要收租车费
郑州威佳诚新最初给卢先生的答复是:不能折价退钱,只能退车或换车,而退车需要卢先生个人承担6600元的交易费,且按每天500元的租车价格交纳租车费用。
卢先生不断向省会媒体投诉,11月30日上午,东方今报记者曾随卢先生来到威佳诚新反映情况。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坦言“二手车市场最缺乏的就是诚信”,因此该公司十分重视信用和品牌建设。对于卢先生的遭遇,威佳首先承认自己存在过错,并答应会积极主动面对,尽快给卢先生妥善解决。
商家信誓旦旦,可问题仍迟迟未解决。
“协商毫无进展”,昨日上午,远在焦作的卢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威佳坚持只能退车,仅同意交易费、租车费可适当减免。卢先生算了一笔账,“我上月19日提的车,按每天租车费500元算,仅租车费18天就将近10000元”。
“作为消费者 我就是这么任性”
记者随后致电威佳诚新具体负责处理此事的胡经理,胡经理称,该车是公司去年9月收购的,收购人员确实“看走了眼”,虽然存在过错,但公司也是受害者。为此,公司积极与卢先生协商解决,但卢先生很难沟通,不同意退车,坚持让公司赔偿其4.8万元的折损费用,“这纯属讹诈”。胡经理说,一般情况下,二手车看重的是入户年份,里程表不作为参考依据。且双方在合同中已注明,如需退车,交易费用和驾车租金由用户承担。而公司为了体现诚意,已经同意酌情适当减免。
“坚决不退车。作为消费者,我就是这么任性。”卢先生认为行程公里数是二手车最重要的价格参考依据,威佳在收车时看走了眼,不能把过错后果留给消费者承担。
卢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只是单纯退车,商家不会因为自身过错受到任何损失或惩戒,而消费者不仅要耗费精力,还要承担种种费用,这明显不合理。“根据实际公里数折损,按市价对我进行4.8万元的经济赔款,我认为合情合理合法。否则,我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非要跟商家‘斗’到底”。
律师说法
针对此案,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赵必合律师分析说,消费者如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当事车辆被人为调表,则商家的销售行为涉嫌欺诈。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车,不应承担任何其他附加条件。如果消费者选择按实际行程公里数补偿差价,依照民法相关条款,其诉求也是合理的。
本案中,商家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而这属于商家自身工作失误,与消费者无关,应由商家自己承担责任。
联系我们
- 河南法制报登报电话:
0371-66330030
0371-65178533 - 手机13526529293(微信)
- QQ:928644399
法制动态
更多>>- [2024-12-05]中铁十五局三公司:聚焦重...
- [2024-11-28]中铁十五局:承建的安置房项...
- [2024-11-21]摒弃“抓娃娃”式教育 家...
- [2024-11-18]平顶山市卫东区税务局 征纳...
- [2024-11-11]孟津煤矿 紧绷安全弦 守牢...
- [2024-11-04]光山县:凝心聚力 共建新功...
- [2024-10-26]睡莲绽放 美景如画